日前,市府办印发《梅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健全我市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制”体系,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6部分内容。根据《方案》,2022年底,各县(市、区)全面落实“路长制”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2023年,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运行高效,农村公路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后,将围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与环境整治五方面进行发力。
为更好地保障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我市将成立市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路长+县乡村级路长”的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其中,《方案》指出,鼓励实施“一路一长”,对每条县道、乡道、村道等路线设置路长。《方案》还指出,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能力的指导监督。
记 者:张文滔
编 辑:邱 韵
编 审:李秀霞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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