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2020-08-27 17:44:47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通知》列出的八种情形,每一种情形的表述虽然简单,却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并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强占耕地建房行为未经合法审批,多占耕地建房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应明令禁止。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通知》明确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应明令禁止。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予以禁止。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指出,《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如果你有好的建议或者意见

也可在评论区给我们留言

喜欢我们就点个赞,多一次分享吧

来源:自然资源部

编辑:何成发

责编:林小泉

审核:古裕君

热门评论
打开蕉岭县融媒体中心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线上主题活动 | 智力大闯关 元宵灯谜猜不停! 2023-01-31 22:09:12
【贯彻党代会·代表之声】铸魂强基谋发展,凝心聚力谱新篇 2023-01-31 10:22:18
蕉岭:打通水利“经络”,夯实农业生产根基 2023-01-31 10:22:21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蕉岭“打非治违”在行动 2023-01-31 10:22:25
客家三宝在湾区春晚精彩演绎,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五大洲客属侨领点赞 2023-01-30 17:36:14
梅州重磅发布“1+N”人才政策!向广大英才发出“求贤令” 2023-01-30 19:58:24
刘鸿涛参加省高质量发展大会蕉岭分会场分组讨论,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全力打造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综合示范窗口 2023-01-30 19:57:55
【新春走基层】企业“火力全开”抓生产,实干实效促发展 2023-01-31 09:07:30
“梅”景如画,花开迎春 2023-01-30 19:56:57
森林防火正当时,这些知识要牢记! 2023-01-30 16:32:50
没看够!下载个蕉岭县融媒体中心呗!
蕉岭县融媒体中心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