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宁市以市区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并专门制订《普宁市拆除市区违法违规建筑联合行动方案》,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农民自建房、农村联建房、“小产权房”等蔓延的乱象。近期小编也报道过多起强制拆除违建楼房案例,引发粉丝朋友的讨论。那么,普宁对于村民宅基地自建又有什么要求呢?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要自觉遵守。
Q: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为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建设美丽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5月17日,普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普宁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以城乡规划为引领,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明确规范村民住宅建设建设规划管理的法定程序,鼓励集中建设村民住宅,坚决抑制小产权房蔓延的趋势。
1
申请条件
2
自建房的高度限制标准
3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
4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
5
村民“一户多宅”问题怎样处理?
6
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7
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普宁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
综合整理:普宁房产网
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公示为准
来源:普宁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