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2020年医保征缴工作已启动 缴费标准每人250元

2019-11-14 15:23:35 

我市2020年度医保征缴工作已于111日全面开启。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医保政策待遇标准有什么新调整?目前,医保报销有什么利民措施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灿光。


记者:李局长您好!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灿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医保制度实施以来,随着医保制度不断健全,政府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所减少,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把这项党的惠民政策抓实、抓细、抓好。


记者:2020年度医保政策待遇标准有什么变化?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灿光: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比去年提高了70元。2020年度医保报销比例:本市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县域三级医院75%);市外各级医院分别比本市医院少报10个百分点。对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报销给予倾斜,普遍比普通病种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赔付限额由2019年的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年度报销限额是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30万元,大病保险25万元)。


记者:医保报销有什么便民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灿光:目前,省内外联网结算医院已达900多家,将会有效减轻参保患者“跑腿”报销、资金“垫付”压力,大大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院就医,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办理住院结算;在异地医保联网医院就医,入院后只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或参保所在镇、街人社所备案,出院时可直接报销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联网结算,医保报销更加快捷。新年度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前,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到所属村(居)委会登记缴费,或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和“广东税务”公众号等互联网缴费渠道进行缴费。今年有参保,明年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陈仕仪、张华璇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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