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的朋友注意了!
以后跳舞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了!
如果跳广场舞引发的噪音严重扰民
不再是物管保安来处理那么简单了
而是分分钟会由公安民警来处理
今年5月通过的
《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下简称《条例》)
在文明健身方面
《条例》要求健身活动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不能任由噪声影响他人
广场舞是常见的健身方式
但其带来的噪音扰民问题
也让街坊们十分头痛
引发的冲突也屡见不鲜
对此,《条例》有相关规定:
针对健身活动中出现的占用机动车道跑步、噪音扰民等问题,第20条规定,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条例》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
利用全民健身活动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前
有一些跳舞的市民会认为
凭什么不让我跳广场舞
法律又没有规定不让跳
以后不能再这样肆无忌惮了
对此,律师表示:
《条例》实施后,指向公安机关有权去劝喻,也和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噪音的违法处罚做了一个对接,以后在执法方面,警方不能以没有依据而不作处理了。
大妈跳广场舞本身没问题
但不能扰民,损害他人权利
希望新规出台后
可以使广场舞文明规范起来
真正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要及时转告妈妈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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