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不是。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需要。在1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的申请条件,申请结果将于24小时之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消息方式告知,请注意及时查看申请审核情况。申请成功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日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连续学满5分钟的,才计入累计学习时间),否则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
不可以,学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1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的题目数累计达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近期交警在后台抽查时,发现部分驾驶人在“学法减分”学习考试时存在睡觉、闭眼、开车、多人同框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参与“学法减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严格审核把关考试纪律,一经发现以上情况将列入黑名单,请各位驾驶人认真对待,切勿弄虚作假。
来源:云浮交警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