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打击和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检举举报的公告
2021-05-09 22:57:12 云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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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治理“两违”工作部署要求,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云城区纪委监委公开受理我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参与或包庇纵容“两违”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打击“两违”工作中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坚决、不彻底、不积极,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两违”问题日常巡查、抓早抓小失职失责,发现问题后整治不力,违规审批,甚至包庇纵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及其家庭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其本人充当“两违”“保护伞”的。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农村耕地建房,或履行监管职责失职失责的。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农村“撂荒”耕地领取耕地补贴,违规改变耕地用途后仍继续领取有关补贴,或履行监管职责失职失责的。
6.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的。
7.在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中其他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的问题。
①网址:guangdong.12388.gov.cn/yunfushi/yunchengqu/
来信请寄: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区府大院一楼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27300
来访请到: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区府大院一楼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1.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主要陈述以下内容:
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建房屋具体位置,如“在某镇(街)某村某地段”,可附违建照片、视频等;
④反映后的结果如何,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是否受理或进行处置。
2.举报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相关问题的,主要陈述以下内容:
①向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反映违建问题的具体情况,包括反映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②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对反映的问题是否处理,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
③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是否对反映的违建问题存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整治不力的情况,如涉及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具体公职人员可提供相关具体信息,如姓名、单位及职务等。
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2021年5月6日
来源:“云城清风”微公号
责编:王铭灏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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