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定市法律援助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结合国务院今年新修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近期,罗定市法律援助处为13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成功为农民工追讨薪资,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受援人钱某等13人,自2019年11月起到罗定市某建设项目的木工组工作。完工后,用工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钱某等人多次催要亦没解决问题。钱某等13名受援人于2020年6月1日到罗定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经罗定市法律援助处审核,钱某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依照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关规定,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为钱某等人办理法律援助。
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诉前调解,原被告确认在今年7月30日由用工方向13名受援人支付所欠工资及利息。
来源: 罗定普法
责任编辑:植发炜 李艳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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