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6时许,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110报称:有一名群众在都城镇某公园湖边发现有一只蜥蜴爬行,要求处理。接报后,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一只绿色蜥蜴在湖边草地爬行。
经检查,这只蜥蜴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稳定。蜥蜴为绿鬣蜥,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森林分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联系了郁南县野生动物救护单位对其进行救护,并在现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时及时拨打救助电话。目前,郁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绿鬣蜥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无证驯养、繁殖、买卖、运输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市民如见到有贩卖、倒卖者,应拒绝购买并立即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举报。
来源:郁南公安
责任编辑:植发炜 覃娅婕
值班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