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设立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
据悉,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是该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基层税务部门多元纠纷解决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在成立过程中,该局充分贯彻对涉税费风险矛盾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的理念,着力以精准柔性调处涉税费争议,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萌芽阶段,推动涉税费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目前,组建了由公职律师、业务骨干以及外聘法律顾问组成的专业化调解团队,制定了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指引,配套设计了八类涉税费争议调解文书,建立起程序化、规范化的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当基层一线具体行政行为引发争议时,调解员迅速反应,对口业务部门查漏补缺、释法析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专业的涉税费业务咨询和法律调解服务。
同时,该局以推进“佛山高明-云浮新兴”税务执法区域协作模式为契机,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载体,与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联合组建公职律师互帮团,对两地涉税争议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采取“线上”“线下”联席会商等形式进行集中研判,互供法律咨询服务,互鉴税务执法经验,共同化解涉税费争议。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游思明
通讯员:陈荣嘉 李乐坤
编辑:严靖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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