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附城街道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迎宾路靠近二桥头的一棵城市绿化树的枝叶被人“剃精光”。由于近段时间绿化树木被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网格员觉得情况严重遂立即将情况逐一上报。
附城街道城管部门接到情况后迅速响应,立即联同附城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调查。通过走访群众和应用公安大数据平台,该所民警迅速锁定了作案嫌疑人卓某,并依法将卓某传唤到附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卓某因附城街道迎宾路一棵城市绿化树的树枝条延伸到其住宅二楼房间窗台附近,认为遮挡了其住宅,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私自用钢锯将该绿化榕树的枝叶全部锯掉,造成该绿化榕树受损严重。卓某对自己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卓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在5000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在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都属于刑事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周洲
通讯员:林宇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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