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机动车驾驶员的“福利”来了。3月12日,记者从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3月25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这意味着因交通违法被记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通过学习考试来减分,每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减免6分。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学法减分”新规显示,广大车主可通过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网上学习,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时间须连续满5分钟,完成学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如果不合格,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2次,逾期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1分及以下,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运营车辆驾驶人,都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以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吴璐铭说。
交警部门提醒,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申请人不要接打电话或退出App,否则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如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取消本次成绩,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同时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交警部门表示,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情况下,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和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申请“学法减分”。
交警部门强调,在本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员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酒驾、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等7种情形不能申请“学法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