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某工地上负责看管建筑工地的1名管理人员,不仅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干起了“监守自盗”的非法行为,五华公安顺线追踪,迅速破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8月12日17时许,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接到某工地保安队长报警称,其位于河东镇工地的塔吊支撑臂、防护支撑板被盗等各类建筑器材等价值6000余元物品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很快负责管理塔吊的工作人员吴某进入警方视线,此人具有重大盗窃嫌疑。
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民警 曾帆辉:出警过程中,通过调取周边监控以及走访群众,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是工地一个管理塔吊的吴某,通过联系(犯罪嫌疑人)电话,犯罪嫌疑人在13号的下午19时左右来到河东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告诉记者,吴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工地旁边废品店的老板曾某相约来个“里应外合”,由吴某打开工地后门,曾某叫来一辆货车进入工地,随后吴某吩咐塔吊工人将工地内的16根塔吊支撑臂、6块塔吊预埋板以及200多块货梯的防护板等大约3吨中的货物装进货车内偷偷运走,同时利用曾某的销赃渠道将货物卖到了兴宁市的一个废品回收站,从中获利65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张广南 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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