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10:00—10:45时,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品良作客广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就我市有关税收和社保费征收的有关政策、办税办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李品良都一一耐心回答。
下面,小编就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梳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问
市民问:我在今年5月份成立一家小型企业,已经办理缴费登记,请问可不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
李品良答:可以。这次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已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包括广东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新办理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只要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的,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问
市民问:领导您好,我有一间店面,去年开始租给一个老板开早餐店。这次受疫情影响,他生意不好做,接下来的两个月我想为他减免租金,减轻一下他的经济压力。想问一下免租期间我的房产税如何交?有什么优惠享受吗?有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李品良答:您好,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可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直接办理或者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您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减免税。届时需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审批通过即可享受减免。
问
市民问:你好,请问李局,我现在是符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我想问一下,在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我需要注意什么?
答
李品良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支出情况。
问
市民问:你好,我想问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如何申报扣除?
答
李品良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同时,在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问
市民问: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如何缴契税?
答
据统计,在45分钟的直播时间里,李品良共回答主持人和听众提问23个。李品良表示,税务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税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从纳税人缴费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我们兴宁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加油。同时各位群众如有其它意见建议,还可以通过网站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联系。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