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作为解决城区内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工具,在大中城市已经相当普遍。近日,一家企业也在兴城投放了200辆共享电单车,不过,还未被市民所接受就给城综局的工作人员依法暂扣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来看报道
【城综局副局长 李永:
据介绍,共享单车虽然为市民的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但因为共享单车会占用城市公共资源,所以必须经过市政府批准。同时,为了让城区公共资源能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和管理,共享单车的投放点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运营,才不会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城综局副局长 李永:
在此也提醒有这种业务的公司,不要擅自在市区内投放经营,否则我们将一律进行暂扣处理,并且依据《梅州市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公司进行处罚。】
【小编的话】共享单车是经济潮流下的一种新事物,它可以为市民的出行提供许多便利,但也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这对于城区面积小、常住人口多的兴城来说,它能不能进驻、在哪里投放、数量是多少,都必须经过政府的审核和批准。所以也提醒相关的企业,在提供共享服务之前请多完善好自己的合法手续。
《城乡一线》节目组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 新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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