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宝马路违法违章建筑的通告
为推进中心城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的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云城区宝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
宝马路:世纪大道中与宝马路交界至石仔岭半岭(即武装部训练场路口)。
二、整治内容:
1、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3、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要求
1、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及设施。
2、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对抗拒、阻扰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30日
来源:云浮日报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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