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浮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预算改革、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推出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为优化云浮营商环境作出财政贡献。
一是大胆“放”,推动重大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不直接参与具体项目审批等事务。“放中间,管两头”,市财政局集中财力谋大事干大事,将财政资源重点用于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市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极大提高了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为业务主管部门解决项目资金瓶颈和企业发展难题提供了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级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财税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逾4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提质“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制定市直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市直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为财政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2019年,市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评为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财政部2020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我市新兴县排名全国第22名、全省第4名,受到省领导表扬;把落实好中央直达资金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六稳”“六保”相关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截至7月30日,我市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为81.8%,排名全省第7位,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是用心“服”,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实现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在政府采购网全公开。上半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达100%,有效推进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鼓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性;鼓励本地区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融资专区”,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订单)融资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和降低经营成本。
来源:云浮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