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该文件成文于12月6日。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项目标任务:
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培育健康稳定的高质量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到2025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1180万亩,营造、修复红树林12万亩。
城乡绿化美化持续优化,构建美丽宜居的城乡绿色生态环境。到2025年,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生态富民扎实推进,打造复合发展的高质量绿色富民体系。到2025年,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个以上,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万亿元。
而在主要措施部分,《实施意见》提出了“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等具体内容。
比如,“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落实管护责任,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并对古树名木资源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禁止大拆大建,积极采用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为居民留住乡愁。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要依法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档案数据。
“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造封育结合推进国土绿化,不提倡大规模、高投入采用辅助工程措施创造条件造林绿化。统筹考虑绿化后期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科学确定造林方式和模式,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城市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不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更换原有绿化树,特别是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严禁铺张浪费搞绿化工程。绿化改造维护过程中,对于部分根系发达的树种,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减轻树木根系对道路和地下管网的影响,不应简单采取迁移、砍伐的措施;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盖树木周围地面,不得过度修剪以致出现“断头树”。乡村绿化美化要充分利用其固有的自然本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园林化。群众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5月发布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科学绿化的工作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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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