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补足期限延至明年3月底

2022-04-11 21:29:12 

据“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二、2020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三、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四、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完善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将保证金暂退、缓交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来源: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
打开云浮通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云浮市部署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工作 2022-04-11 11:35:23
枇杷黄 丰收乐 2022-04-11 10:57:38
重要提醒!非必要不离云非必要不来云 2022-03-18 15:37:58
国家卫健委:增加校园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 2022-04-11 21:28:54
国务院: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 2022-04-11 21:28:44
交通运输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动态调整机制 2022-04-11 21:28:28
广州将于今日晚上8时举行疫情防控发布会 2022-04-11 17:45:34
吉林疫情出现三个积极变化! 2022-04-11 21:15:09
丰厚奖励等你来拿!超级大乐透征集令重磅来袭 2022-04-11 21:14:36
为252人伪造核酸报告!一影音工作室老板获刑 2022-04-11 17:09:24
没看够!下载个云浮通呗! 粤ICP备12040101号-4
云浮通 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