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郁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调解下,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困扰当事人较长时间的烦心事得到解决。
据了解,该案的被告谢某于2017年7月6日通过原告(某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软件向原告申请贷款44434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于当天放款,约定在借款期间,被告分36期还款。被告谢某在还款39049.25元后经原告多次催收仍拖欠剩下贷款,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得知案情后,执行法官结合实际经验,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为双方解决矛盾。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沟通,释法答疑,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为进一步转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郁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结合实际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运用“枫桥经验”,主动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据统计,今年1至3月,该院案件调撤率为38.63%,同比上升5.14%,有力地促进建设平安法治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