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规定》,现将“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三侨生”定义
“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本人为归侨学生,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对确认为“三侨生”的考生,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符合普通高考“三侨生”加分资格的考生,普通高考录取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在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三侨生”身份确认办理时间
在本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当于高考前一年的8月15日至11月10日,向高考报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侨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侨务主管部门申请“三侨生”身份确认。
三、“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流程
申请和受理→身份审核和确认→考生信息核查和归档→查询和公示。(详见粤侨办〔2021〕1号文)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宝马路2号市教育综合楼六楼市委统战部侨务科,电话:0766-8988236
特此公告
云浮市侨务局
2021年4月12日
来源:云浮日报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