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春
1904-1927
李芳春,广东罗定黎少横岗(今大陂)六迪村人。
1924年在广东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5月,出席广东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会后,被委任为罗定县农民运动特派员,派回罗定领导农民运动。他以家乡六迪村为根据地宣传发动群众并发出了《敬告罗定农民界同胞书》。在李芳春的精心组织下,罗定全县各乡村农民协会像雨后春笋般成立,农民运动蓬勃发展,同时,更促成了罗定第一个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罗定中学成立。
经过充分宣传、发动和筹备,在各乡建立了73个乡级农民协会,会员达4188人的基础上,于1926年4月正式宣告罗定县农民协会成立,成为当时广东已成立县级农民协会的23个县份之一。罗定农民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
1926年4月,经广东区委批准,中共罗定县特别党支部成立,李芳春任书记。
1927年4月,国民党政府对罗定进行“清党”。在知悉消息后,李芳春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横岗为中心组织农民自卫军,举行横岗暴动,由于反动武装阻击、农民自卫军内部失联等原因,大部分农民自卫军无法赶赴横岗集结。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李芳春毅然率领农民自卫军共300多人顽强地抗击国民党广东省守备军二团团长韩汉英部2000多人的进攻。但终因敌众我寡,暴动宣告失败。第一次横岗暴动打响了罗定人民以革命的武装反击反革命的武装的枪声,是广东大革命失败后在农村举行的较早的农民暴动之一。
1927年4月底,李芳春因叛徒出卖被捕,于5月7日被杀害,年仅23岁。
(李芳春故居)
来源:云浮博物馆
责编: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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