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虚构事实诱使他人出钱投资诈骗钱财获刑四年六个月

2021-07-12 10:02:08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中旬,被告人董某华虚构其父亲承包经营云安区某水库的事实,同时以其父亲的名义通过微信与被害人黄某联系,诱使黄某出钱投资合作经营该水库,并先后多次以购买设备、鱼苗等物品为由骗取黄某的财产用于个人挥霍。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被害人黄某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董某华转账210138元。

【法院判决】      

云安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董某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210138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董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董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董某华退赔210138元给被害人黄某。

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iPhone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法官说法】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陌生人。特别在遇到钱财交易的情况时,要了解清楚对方情况,多方核实其真实性,保持警惕,切勿轻信诈骗人员的“糖衣炮弹”。如因一时大意上当受骗,要及时找公安、司法等部门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人:云安法院 庄斯现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
打开云浮通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一起学金句 | 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金句选编之六十一 2021-07-12 08:25:42
55宗,962万元 | 云安区全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2021-07-12 10:01:21
云城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综合救援演练 2021-07-12 10:00:02
云浮市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热潮 2021-07-12 09:59:37
云城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 2021-07-12 09:57:20
云浮市开展“2021年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校园” 2021-07-12 09:56:20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021-07-12 09:55:52
政企党建共建 聚合力促发展 2021-07-12 09:55:01
郁南平台镇首个自然村级服务站开站 2021-07-12 09:53:22
白衣天使学习消防技能 2021-07-12 09:52:46
没看够!下载个云浮通呗!
云浮通 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美丽云浮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