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在此,我给大家说说三罗地区清代元宵节的“采青”风俗。
三罗是一个历史词汇,是指明清罗定州及其辖下的东安、西宁二县。
道光十年《西宁县志·舆地(下)·风俗》说:
元夕张灯彩,戏游,饮春酒,为谜语悬中衢,曰“打灯谜”。或舞狮、象,饰童男女为故事。什百为群,春灯火球彻于通衢,妇女撷取园中生菜,曰采青。
所谓“采青”,就是元宵节当晚,妇女们结伴出游,顺手从路过的菜地里偷摘几棵青菜回家煮吃。
元宵节“采青”风俗记载,并不见于道光十年前的《西宁县志》。康熙二十六年、五十七年《西宁县志·卷之一·舆地志·风俗》记载的元宵风俗是这样的:
元宵自初八九起,通衢每间十家或八九家高架一棚,各巷及乡村则从社前搭棚,尽张采悬花灯。或作烟楼、月殿、鳌山、银海之类,处处宴集,谓之庆灯。高歌管弦,或彻竟夜。又有演装各项故事及龙凤麟狮犀象之类,诣富厚家戏舞。又官衙前并富厚家或放烟火、花筒。至十四五晚益弛禁,纵民偕乐,男女游观塞道,十六晚止。
康熙十一年、二十六年的《东安县志》中的《风俗》,没有元宵节等节令方面的记载。乾隆六年《东安县志·卷一·风俗志》、道光四年的《东安县志·卷二·风俗志》都是这样记载的:
上元日生子之家先于祖堂、庙社张挂花灯,亲族以礼致贺,延之饮宴,各处笙歌鼓乐,饰故事人物,秉烛夜游,曰闹元宵。
康熙二十六年《罗定州志·卷之一·舆地志·节令》:上元各方社庙、沿街结彩张灯,烧放火花,笙歌叙乐。
民国二十四年《罗定志·地理志第一·风俗》:上元夜采青菜煮食,云可明目。
清代道光之后,三罗地区的元宵节都应该有“采青”风俗。如今三罗的元宵节,“采青”风俗可能已经基本不存在了。三罗人如今过元宵节,吃汤圆成了最基本的内容,但据清代三罗旧志,并没有这个风俗,或者说没有这个风俗的记载。近年,三罗地区和全国各地一样,把元宵节作为情人节来过,说这是中国情人节,有别于西方的公历2月14日情人节。但在清代的的三罗地区,完全没有这个说法。
来源:云浮日报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