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10:53:08
8月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92号),明确了我省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措施。
《通知》的制定背景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保障真实有效投资项目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92号)。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共分为三部分,从计划指标保障方式、计划指标安排使用、相关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就我省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的特点
一是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国家重点项目及省级符合条件项目予以倾斜,做到“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二是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对纳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三是计划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根据存量土地处置情况预先安排计划指标使用,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要指标”向“挣指标”转变。
四是计划指标由年度固定总量下达改为根据存量土地处置量动态变化。
《通知》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通知》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的重要体现。
来 源:广东自然资源、梅州自然资源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