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6:53:09
到所在镇、场领取报名表或点击 最美屋夸申请表.doc 下载, 并将报名材料统一交至各镇政府。
1、“最美庭院”参选条件
2、“最美阳台”参选条件
组织初选
2019年12月9日开始,由各乡镇(场)独立开展“最靓屋夸”的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宣传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横幅海报等传统宣传方式和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联系群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号召辖区内家庭积极参与“最靓屋夸”报名,并发动周边居民积极参与“屋夸”绿化美化。
各乡镇(场)分别独立接受报名,报名后各乡镇(场)首先组织筛选出“最美庭院“最美阳台”各1户,并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和景观照片报至县“两美行动”办公室工作邮箱gdfs12345678@126.com。再由县“两美行动”办公室评选小组筛选出“最美庭院”、“最美阳台”各5户报市参评。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评比表彰
县“两美”办组织县级评选:
第一阶段,收集整理(2019年12月9日—12月20日):县“两美行动”办公室对各乡镇(场)和公众号推选出来的“最美庭院”“最美阳台”进行整理,交由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
第二阶段,公众投票(2019年12月20日—12月25日):发动市民进行线上投票,关注“丰顺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点击“最靓屋夸”,然后对喜爱的庭院和阳台进行投票,各乡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第三阶段,专家评选(2019年12月27日—12月31日):邀请行业专家、“两美”成员单位等组成评委会,对参与评选单位进行入户核查打分。按网络投票评分占40%,现场专家组评分占60%,综合分数排名择优选出前五名在丰顺政府门户网站、“中共丰顺县委宣传部”、丰顺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和展示,并申报至市“两美”办参选市级“最美庭院”“最美阳台”活动。
第四阶段,参加市级评选、表彰发布(2020年1月27日—2020年1月31日):两项评选获得前五名的家庭(共十户)按市级“最美庭院”“最美阳台”活动安排继续参加评选。“最靓屋夸”表彰大会对获奖家庭进行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荣誉牌匾和奖金。获奖家庭均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牌匾。评选结果将在“掌上梅州”微信公众号、梅州电台、梅州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告和展示。
巩固提升
“最靓屋夸”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我县将每年对已表彰的“最美庭院”、“最美阳台”进行抽查复评。复评采取实地考核评分、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对复评中发现常态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的,经市“两美”办核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牌匾。
记者:罗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