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交警部门了解到,自6月1日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安全从“头”开始。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采访16月1日起 我县交警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采访26月1日起 我县交警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