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一、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2.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3.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推动民法典实施
1.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2.有关国家机关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
各级政府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4.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5.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6.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来 源:新闻联播
编 辑:邱 韵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