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省纪委郑仰楷常委莅丰蹲点指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县委书记曾永祥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精神。要深刻领会文件出台的背景、内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规范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会议强调,要带头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会议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分管领导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各级党委(党组)、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纪委郑仰楷常委莅丰蹲点指导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纪委郑仰楷常委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心中有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谋幸福,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机制,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谈心谈话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进一步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注重抓早抓小,严防“灯下黑”,注重组织关心关怀,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担当能力。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本台记者报道
特约记者:胡金辉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