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 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含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
记者梳理发现,20个中成药里涵盖复方感冒灵、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开灵、板蓝根等常见家庭清热感冒药,化学药方面,阿咖酚散、磷酸奥司他韦、布洛芬、利巴韦林等发热和消炎药也均涵盖其中。以上所有药品同时也包含了儿童剂型。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来 源:梅州微闻联播、羊城晚报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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