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师每天要做哪些工作?
也许你能想到的
大多是备课、上课、批改作业、
处理日常班务等教学工作
但其实除了这些
老师们平时要完成的
非教学任务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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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参加各种会议和评比
准备上级部门的检查材料
组织各种节日和纪念日的活动…
有时候甚至忙到“怀疑人生”
好消息是
广东出台最新方案啦!
将这样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减少考核评比
不得安排教师参加无关会议
杜绝摊派无关事务
......
《实施方案》分为3项主要任务
共14项具体措施
1、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等有关文件要求,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应先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后,再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对未纳入计划而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或紧急突发事件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一事一报要求。
2、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专项清理行动,对各类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3、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
各级党委和政府严禁采用“一刀切”“一锅端”考核评价方式,不得多程序、多环节、多部门要求教师提报数据材料,不得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或QQ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合理安排专项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各级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由教育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统筹布置。
2、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单独发文到中小学校开展创优评先等工作,不得擅自进校园要求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3、合理安排乡镇(街道)、社区类事务
乡镇(街道)、社区可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乡镇(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此类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4、统筹教育宣传类活动
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对课时、教师、考核提出量化指标。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
5、杜绝摊派无关事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6、规范精简文件会议
严格按照中央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不得向中小学校派发和对教师提出指令性要求。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内容由教育部门负责传达,确需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随意借用学校场地召开会议。
7、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管理使用
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变相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1、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杜绝各种数据重复上报及表格多头填写现象。
2、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
严格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对各级教育部门已掌握的情况,没有新的变化不再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重复调研,严禁随意开展网络调查或测评等调研活动。
3、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加快推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减少报送频次,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4、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提供有关材料的负担
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在教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等工作中,对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教师提供佐证材料。减少要求教师提供基本信息、学历资历、荣誉表彰等佐证材料,逐步实现由教师作出书面承诺如实填写,并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后替代佐证材料。
减轻教师身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
不合理工作负担
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
这些举措可以说
条条都是实招
希望能尽早落实到位!
来 源:梅州日报、综合自广东省教育厅网站
编 辑:罗晓婷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