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小伙伴们
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6月1日起
梅州市婚姻登记可以“跨省通办”
也就是说
非梅州户籍的新人们
在梅州也可以领证啦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那么在梅州进行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呢?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例如,男方户籍在江西省、女方户籍在安徽省,但居住证发放地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可以选择在梅州市梅县区办理婚姻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小编还了解到
6月21日
梅州市将实行
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即市内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但补领婚姻登记证、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那我们要如何预约办理登记呢?
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小程序提前预约办理登记,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梅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预约功能将在6月21日前开通。)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城通办”
打破了以往户籍区域限制
提高了婚姻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
要进行婚姻登记的小伙伴们
快点收藏转需
来 源:梅州网、梅州民政局网站
编 辑:罗晓婷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