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出台,如何消除女性职场歧视风险?

2021-06-07 16:27:05 

三孩政策的发布,引起了网上的热烈讨论。生还是不生?配套该如何支撑?

其中尤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女性从怀孕、生产到养育孩子,往往要付出更多。

女性增加生育次数,对企业则意味着用人成本的增高,这是否会加剧职场性别歧视?她们的权益要如何保障?

女职工存在被歧视风险

近十年间,我国进行了几次生育政策调整。2013年,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如今,三孩政策出台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数量自2016年创下一个小高峰后,已经连续几年下降。

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广州律师杨满玉认为,承担生育职责的女性生育欲望下降,这种现象在职场女性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从1.0到2.0,再升级到3.0时代,可以预见,三孩政策将给女职工权益保护带来新挑战。

在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仅要保留其岗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还要承担另外找人顶替其工作的用工成本,三孩政策下,意味着女性可能会休三次产假、哺乳假。

杨满玉认为,这导致用人单位会更加谨慎地选择和招录处于婚育年龄的女性,一些用人单位会将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女职工个人,这可能致使女性在求职、就业中遭到歧视的风险加剧。

此外,职场女性要面临家庭和事业的双重考验,每一次生育都意味着一次职业中断,在此期间,女职工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工作效率难以恢复至产前,导致晋升通道狭窄,一些女职工不得不放弃固定工作,女职工的职业发展空间难度增大。

就业歧视属违法行为

男女权利平等、同工同酬,是明确写在我国宪法中的条款。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均对女职工权益进行了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法院就曾审理过类似的案件。林女士入职广州一家互联网公司后,公司发现林女士已经怀孕13周,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需赔偿林女士3500元。

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也专门提出,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等。

杨满玉说,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视,随着三孩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相信会有更多更全面的措施加强和完善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

同时,各级工会组织应推动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的生育权、劳动权。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就业歧视行为的治理力度。在三孩政策下,更需构建一个对女性生育友好的社会。


来    源:梅州普法、南方+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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