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阶段目标任务作出部署,我市随即印发贯彻落实意见。塑料污染有哪些危害?阶段性治理目标任务是什么?我们带您一起了解。
一、塑料污染有哪些危害?
塑料制品的广泛使用,给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塑料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塑料污染又叫白色污染,其潜在危害到底有多大呢?
1. 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温度达到65摄氏度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会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2. 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将导致农作物减产。
3. 废旧塑料自然降解需要200—500年时间,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塑料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害人体健康及周围环境,若把塑料制品直接焚烧,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4. 江、河、湖、海水面上漂着的塑料垃圾,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如果动物误食了白色垃圾会伤及健康,甚至会因其在消化道中无法消化而活活饿死,破坏生物链。
二、阶段性治理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2020年8月起,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禁止投资淘汰类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新建限制类塑料制品项目。
2021年1月起,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023年1月起,全面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2021年1月起,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全市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棉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达到10%以上。
2023年1月起,梅州市区、各县县城建成区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达到15%以上。
2026年1月起,梅州市区、各县县城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达到50%以上。全市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来 源:梅州电视民生820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