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在全市8个县(市、区)各建设1家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在各镇建设1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延伸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主要阵地和支撑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
《方案》提出,我市县级、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工作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市将围绕聚焦发展乡村产业大力引进人才、聚焦促进农民致富加强人才培育、聚焦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人才集聚、聚焦参与对口帮扶开展人才交流、聚焦提升保障能力优化人才服务五大方面任务,做好引才聚才育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
来 源:梅州微闻联播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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