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表彰!何琳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2021-11-17 11:23:13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县司法局丰良司法所所长何琳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何琳出生于1992年,是一名年轻的90后,这位年轻的丰良司法所所长,是丰良人民口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好所长。自2015年参加工作以来,何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默默扎根在基层司法战线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普法讲师、普法志愿者等不同身份,忙碌在丰良镇的大街小巷、地里田间,奔波于乡里乡亲的家中,用行动阐释了一名司法干警的责任和担当。因工作出色、爱岗敬业,何琳连续多年被评为丰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十佳调解能手”,并入选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候选人,2018年“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刊发了她的先进事迹。

一、排忧解难,争做人民群众的“解忧人”

丰良镇是丰顺县的老县城,是整个丰北片的经济中心,人口密集,矛盾纠纷多,申请调解的群众几乎每天都有。何琳深知很多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就容易不断发酵,最后演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安定。她始终心系群众,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群众来申请调解,无论事大事小她都会第一时间放下手头工作,热情接待群众,耐心了解群众诉求。她说:“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再小的事情只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就要当成自己的大事来认真对待”。六年来,何琳经手调解的疑难复杂纠纷有300余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她利用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的方法,巧妙解开群众心结,融洽双方关系,让来到司法所的每一件纠纷都得到圆满解决。

二、尽职尽责,争做党委政府的“智多星”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肩负着基层的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何琳深知:司法所虽小,但作用重大,基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在这里酝酿,新时代“枫桥经验”由这里传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自这里延伸,她深感责任重大但使命光荣。何琳作为一名年轻的所长和律师,带领由1名公务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司法所助理员组成的法律服务“智囊”团队,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基层法治出新出彩。在脱贫攻坚中,她全程参与扶贫村小椹村和复兴村自动化养鸡场扶贫项目合同的审核,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助力扶贫村顺利脱贫。她积极参与镇政府重大决策会议、各类突发事件、206国道征地等事务的处理,为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出谋划策,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多星”。

三、深入基层,争做普法宣传的“多面手”

乡镇司法所是最贴近群众的一个部门,身处基层一线,何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基层普法受众体年龄各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积极探“精准普法、对需普法”的宣传方式。她总是带着各种普法宣传小册子,奔走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街头巷角,在开展走访群众、下村调解等工作的时候也不忘记向群众派发宣传册,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换成通俗易懂的客家方言,细心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她善于抓住时机,有针对性地普法:在学校下课前,向学校门口等待的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菜市场,向商贩和买菜的市民宣传《民法典》;在群众聚集的广场上,向跳广场舞和散步健身的大爷大妈们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的知识。“要想群众之所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才能真正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心中。”这是何琳同志扎根基层多年总结得来的普法经验。

在普法宣讲中,何琳善于结合普法对象兴趣特点,利用生动形象的普法形式和语言,给普法对象留下深刻印象,深受大家的欢迎。在全县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中,因为表现出色,她被评为丰顺县“优秀普法讲师”。

在6年的基层司法实践中,何琳作为新一代的年轻司法人,始终心系群众,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默默奋战在基层司法这条战线上,尽职尽责地履行司法所的各项职责和使命。她用一滴滴汗水、一句句语言、一个个脚印努力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展现一名司法人的职责与担当。

来   源:丰顺县司法局

编    辑:罗晓婷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热门评论
打开丰顺发布查看更多评论
没看够!下载个丰顺发布呗!
丰顺发布 深一度,快一步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