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媒体获悉,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拓展见习单位,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丰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领域岗位来源,更多募集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满足多元见习需求。
通知强调,完善见习管理制度,规范见习组织实施,保障见习人员待遇,做好全程服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对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时间为3-12个月,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记 者:林 敏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