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梅州普通门急诊就诊不用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啦!

2022-05-31 11:04:59 

5月30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患者48小时核酸证明查验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自5月31日起,除符合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等应在发热门诊(诊室)就诊的人员,其他就诊及陪护人员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就诊,无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场所码”使用,医疗机构应在所有入口显要位置张贴“场所码”,拟进入该场所的人员测温正常、扫描“场所码”后才可通行。进一步规范设置“哨点”关口,要严格实行“四必查一询问”,发现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及时将其转至发热门诊(诊室)开展排查;预检分诊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可设置在急诊入口;要优化就医线路及流程,确保发热门诊(诊室)患者与普通门急诊患者不共用通道,避免交叉感染。此外,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需填报健康申报卡(替代纸质流行病学调查表)。

《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医疗机构应按规范流程,将其闭环转至发热门诊:(一)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二)有流行病学史、但无发热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三)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患者。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发热门诊(诊室)的就诊流程。一是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及复诊患者要100%落实即时核酸单采单检,必要时可双采双检,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患者应全部留院。二是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和门诊部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或新冠肺炎可疑患者,要在1个小时内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并及时将其按规范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直接将其转运至发热门诊。

来    源:梅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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