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今年6月13日起,梅州市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调整为20%。
包括5月1日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三成降至二成在内,首付比例下降政策是梅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该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梅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政府调控要求,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梅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 者:罗武财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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