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要求今年8月至2023年5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3类重点对象分别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重点将整治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违规设置群租房、可燃物管理不规范、用电设备管理不规范、防火分隔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共性突出风险及相关情形。
记 者:黄垲欣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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