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广东实际,出台10项措施指导做好广东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那么,具体措施包括哪些呢?哪些内容又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关呢?下面,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下!
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广东将大力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严格贯彻落实参保和征缴计划,积极开展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通知同时指出,将加强全省部门间数据共享,持续做好重复参保清理工作。
1(导语)事关你的医保!广东出台最新措施 00_01_11-00_02_10
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50元
今年,广东将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国家提标要求,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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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当前,2023年城乡医保缴费已经开始。群众除了可以到税务前台、银行窗口进行缴费以外,还可以通过手机粤税通、粤医保和粤省事等小程序的渠道进行自行缴费和代他人缴费。
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广东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为此将同步推进门诊保障和个人账户改革工作,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服务政策,落实门诊特定病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按规定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记 者:朱炽吉、罗武财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