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9日下午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深刻吸取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按照广东省工作部署和要求,梅州从10月20日起至11月底,按照“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原则,深入开展醇基燃料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是以甲醇配一定比例的乙醇、汽油等混合而成的液体燃料。由于存在燃点低,遇热源和明火容易出现燃烧爆炸等现象。因此,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为,全面整治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重点针对城中村、食街等各类餐饮店,宾馆、酒楼餐厅,学校、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建筑施工工地饭堂等各类涉及醇基燃料使用场所进行全覆盖摸查检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和使用风险;督促醇基燃料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醇基燃料行为,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醇基燃料企业,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记 者:罗武财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李秀霞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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