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区域核酸检测范围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快速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县现场指挥部研究,决定增加区域核酸检测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日期
2022年10月23日晚上20时至24时;
10月24至25日上午7时至12时。
二、采样对象
北斗镇、汤西镇、八乡山镇、丰良镇、建桥镇、龙岗镇、潘田镇、大龙华镇、黄金镇、留隍镇、潭江镇、砂田镇、小胜镇区域内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按照所在村(社区)、单位通知的具体时间,到指定采样点集中接受采样、检测(具体见附件)。
四、特别事项
(一)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所有人员务必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完成区域核酸检测。
(二)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粤核酸大规模核酸筛查”二维码(二维码可提前截图保存,长期有效),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进行核酸检测。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提前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请确保准确录入,保证真实一致)。
(三)请“粤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到各镇的卫生院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在采样现场请根据相关指引,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同时请市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附件:普通人员核酸采样点
丰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
来 源:丰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李秀霞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