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实施"鸿雁计划"引进产业高端人才

2023-02-01 18:01:59 


昨天,我们节目介绍了梅州市人才政策“青梅计划”的内容,今天的节目,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鸿雁计划"。

(一)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

对符合条件落户梅州实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按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特别重大的创新创业团队,并取得产业重大突破、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二)引进一批紧缺领军人才

对符合条件的紧缺领军人才,按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对我市产业发展特别紧缺的顶尖人才,按"一人一策"的原则给予支持。

(三)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对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对新设立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按省规定的标准给予建站补助

对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奖励100万元。

(四) 构建科技孵化育成体系

支持建设一批标杆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遴选和推荐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创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实施产业孵化集群培育、特色孵化载体提升、在孵企业“量质双升”、创业导师“扩容提质”、创新创业金融支撑等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完善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

(五)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支持省内外重点高校及优势科研院所来梅建立分校区、分支机构或产学研平台,对注册当年新购置原值50万元以上的教学设备(单个/台),按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入股团队奖励扶持。重点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六)对接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对新引进和新入选国家或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或团队,市财政在国家和省资助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梅州设立或共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对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技术成果等方面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八)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支持搭建产业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支持医学科研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学科学研究能力;支持组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和实施新品种选育、产业技术攻关。

记    者:罗武财、黄垲欣

编    辑:黄祖圣

编    审:李秀霞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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