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优先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年度资格认定,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年度资格认定的申报方式:
一、通过微信“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资格认定
■ 若残疾人本人进行申报
可以通过微信“粤省事”在【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本人办理】栏目下,进行申报。
■ 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
可以由家人或朋友通过微信“粤省事”在【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业务】—【帮他人办理】栏目下,进行申报。
■ 若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
各镇(街道、办事处)需开展入户调查,通过“粤省事”的【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业务】—【帮他人办理】栏目,协助残疾人进行入户办理。
二、现场窗口申报资格认定
残疾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申报办理。
三、入户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
据悉,2023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提升。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22年每人每月188元提高到了19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2年每人每月252元提高到了261元。目前,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56.1万人次(其中困难生活补贴42.1万人,重度护理补贴114万人),补贴标准位居全国前列。
来 源:广东民政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邱 韵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