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森林“防火墙” 梅州印发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近日,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梅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即从12月6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深入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
《方案》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林长制”推行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落实好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要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制定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指导督促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健全相关责任制度,持续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在关键节点和森林高火险天气期间,我市还将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察暗访,推动各地特别是镇村一线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根据《方案》,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将开展“猎火行动”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将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对林区内输电线路沿线和信号基站、铁塔等设施设备周边的杂草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方案》明确,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适时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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