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无需备案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仍需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广州市的相关政策,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也就是说在2.8元/平方米·月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协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无需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调整1:
政府指导价范围内,
调物业收费标准不再需备案

而最新《通知》规定:“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不再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调整2:
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
改为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


调整3:
装修保证金2000元上限取消
据记者了解,业主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需要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担保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不受损坏,这个费用就叫做“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的具体费用数额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共同协商约定。

根据最新《通知》规定,“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装修保证金不属于价格管理范畴,不得按政府定价事项进行管理,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调整4:
补办门禁卡收多少钱?取决于制作成本

根据最新《通知》,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一定数量的出入证(含IC卡等),具体免费数量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定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具体标准。

(资料配图,文图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业内人士:
新政有利于物业服务通过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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