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不仅损害他人利益
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
但是!!
总有一些明知故犯套用他人车牌
真的假不了,假的跑不掉
套牌行为绝不容忍!
为打击车辆假牌、套牌违法行为,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查缉力度。近日,交警大队科技设施部门民警通过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数据平台关注了一辆长期套用他人号牌违章车辆。民警通过科技手段,利用电子眼卡口分析侦查该车辆行驶轨迹照片,查出了该车驾驶人照片,随后民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分析比对出了该车辆驾驶人为陈某杰(男,成年人,普宁市人),民警随即传唤该驾驶人到交警大队进行接受处罚。
2019年9月11日下午,驾驶人陈某杰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经民警调查询问,陈某杰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杰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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