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接受林钢捷同志辞去普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黄锐亮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娜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逸彬、郑和强、温秋亮、刘睿华、林杰丹等出席了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黄锐亮,副市长陈卫华列席了会议。
会议进行人事任免。副市长陈卫华代表市长林钢捷作《关于提请黄锐亮同志任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谢汉湖同志免职的议案》。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黄锐亮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谢汉湖同志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接受林钢捷同志辞去普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意接受林钢捷同志辞去普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娜的提请,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黄锐亮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陈华娜为黄锐亮颁发任命书
黄锐亮在讲话时说,普宁是一座有底蕴、有魅力、有活力的商贸名城,拥有享誉国内外、可圈可点的诸多美称。 揭阳市委安排他到普宁工作,深感荣幸,更感到责任重大。 他将倍加珍惜这一难得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倍加珍惜普宁目前形成的良好发展态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政府班子的“班长”,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充分调动政府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紧紧依靠集体智慧推动工作,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善解难事、会做实事、干成好事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普宁的发展和普宁人民的幸福倾注全部心力。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普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黄锐亮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代理市长黄锐亮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