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打击、遏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普宁市公安局紧紧围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作部署,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6月14日晚,根据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汉湖指示,市公安交警、派出所紧密配,开展以流沙东、流沙南、流沙北等辖区道路为重点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共出动警力、街道办工作人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等300余名,在全市辖区主次干道路采取机动巡逻、分散设卡的方式,开展拦截查缉,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对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当晚行动共查处醉驾1宗、酒驾7宗、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547宗,查扣摩托车5辆,其他违法行为21宗。
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红线碰不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尊法守规,确保交通安全,
共同营造我市安全、
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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